昌都市地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3個環境問題已全部整治完畢
按照新修訂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338-2018)要求,昌都市組織第三方編制機構完成昌都市11縣(區)水源地保護劃分方案及《昌都市各縣(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報告》并報送上級環保部門,自治區人民政府于9月30日印發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劃定昌都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批復》(藏政函〔2018〕102號)。目前,昌都市按照新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方案,對昌都鎮自來水廠俄洛分廠水源地調整了網圍欄、標志標牌、界樁、界碑等保護措施工程,一、二級保護區劃定已整改完成。
引用新聞資訊來源:昌都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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