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投資7億多元建設的23家污水處理廠,卻因設計規劃不合理、配套資金跟不上等原因逾期嚴重或者建成后處于長期閑置狀態。近期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多名副主任分別帶隊,分成多個小組開展專項跟蹤督查。部分專家和地方官員認為,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公共政策需要科學規劃、科學管理,污水處理廠的“曬太陽”,就暴露出一些政府職能部門,特別是相關地方決策者存在著盲目決策,簡單地“一刀切”式執行,沒有進行認真調研和科學地規劃、建設、管理。
23家污水廠“曬太陽”
在9月下旬召開的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省審計廳廳長徐宇寧向會議匯報了2014年度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全省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全省共有23家污水處理廠處于閑置狀態,這些污水處理廠總投資7.8億元,建而未用導致合計14.3萬噸/日的污水處理能力閑置。
23家“曬太陽”的污水處理廠中,金華市和溫州市分布較多,分別占了5家。
“污水處理廠建成后為什么不用?”
“污水量不夠,運行意味著虧損。”
“那為什么要建?”
“主要是當時規劃設計不合理……”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督查組在部分地方督查“曬太陽”污水處理廠時,經常遇到這樣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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